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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师范大学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方案


来源: 发布日期:2022-10-18 阅读次数:

来源:校发〔201731号 发布日期:2021-05-07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贯彻落实中发〔201631号、湘发〔20177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我校思想政治工作,制订本方案。

方案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牢牢把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立足实际夯实基础,坚持突出重点把握关键,坚持深化改革锐意创新,把握新形势新特点新要求,以深化综合改革的理念和思路探索新机制新载体新举措,在抓常规、强基础的同时,着力推进以下九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统筹协调,积极构建“大思政”工作格局

  1.学校成立思想政治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校长任组长,分管宣传思想、学生工作和研究生工作的校领导任副组长,其他校领导为领导小组成员。各二级党组织成立思想政治工作相应机构。集聚学校各方力量和资源,构建协同一致、合力育人的“大思政”工作格局,切实推进党政协同、师生协同、主渠道和主阵地协同、网上网下协同。

牵头单位:党委办公室

参与单位:组织部、宣传部、各二级党组织

  2.建立思想政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精神,分析调研思想政治领域情况,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协调推进重点任务落实等。每学年至少召开2次联席会议。

牵头单位:党委办公室

参与单位:宣传部、学生工作部(处)、校团委、研究生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等

  3.落实高校党委管党治党、办学治校主体责任,出台《贯彻落实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细则》。

牵头单位:组织部

参与单位: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

  4.舞好党建龙头,夯实基层基础。切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制定实施《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职工党支部建设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离退休人员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党支部建设的意见》。

牵头单位:组织部、离退休工作处、研究生院

参与单位:各二级党组织

5.完善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学院党政联席会每学年研究思想政治工作至少2次。

牵头单位:组织部、宣传部

参与单位:各专业学院

二、着力推进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创新

  6.深化教学内容体系的改革。不断深化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的研究阐释,形成充分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经验和生动案例的教学内容,编写特色鲜明的精品辅助教学材料。集中力量打造一批思想政治理论课精品课程,开设系列公共选修课。

牵头单位:马克思主义学院

参与单位:宣传部、教务处、研究生院、各专业学院

7.推进教学方式方法改革。充分利用“易班”“慕课”“微课程”等现代技术手段,通过网络学堂由学生自主选择学习。建立一批教学实践基地,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教研结合、学生社会实践搭建平台。落实校领导、党务部门负责人、学院党委书记、院长、党委副书记为学生讲形势政策课的制度。建立思想政治理论课助教机制,选择优秀学生担任助教。邀请已毕业的优秀校友或高年级学生开设讲座,分享其成长体验,加强学生思想引导。

牵头单位:马克思主义学院、宣传部

参与单位:教务处、研究生院、信息化办公室、各专业学院

  8.完善激励和考核制度。建立健全系统、定期的思想政治理论课优秀示范公开课学习观摩会、经验交流会、骨干研修、择优资助、国内外访学研习等制度,切实提高思政课教师的师德水平、教学能力和业务素养。

牵头单位:人事处、宣传部、马克思主义学院

参与单位:教师教育学院、教务处、研究生院、各专业学院

  9.推进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落实《关于加强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的决定》,切实加强学科建设、团队建设、课程建设、学术研究、人才培养,不断提高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水平。

牵头单位:马克思主义学院

参与单位:宣传部、教务处

10.大力推进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实践与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青年马克思主义工程、红色论坛、理想信念主题教育等深度融合。

牵头单位:校团委、马克思主义学院

参与单位: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院、各专业学院

三、切实发挥课堂教学的思想政治教育主渠道作用

11.把思想政治教育贯穿课堂教学始终。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教学研讨交流和教学评比考核,深入挖掘课堂教学的德育资源,鼓励支持“课堂思政”视域下的教研教改,引导广大教师守好一段渠、种好责任田,做到教学和育人相统一、言传与身教相统一。

牵头单位:教务处

参与单位:教师教育学院、各专业学院

12.强化教育实习(见习)、教学实验等实践教学环节的思想政治教育。按照培养“四有”好老师的要求,优化教师教育专业学生实习模块,强化“准教师”立德树人使命、教书育人本领和师德师风培养。注重在实践教学环节中加强临床医学等其他专业学生的理想信念和职业道德教育。

牵头单位:教务处

参与单位:教师教育学院、各专业学院

四、充分发挥哲学社会科学育人功能

  13.充分发挥学校哲学社会科学优势,建设一批哲学社会科学优势特色学科,编著一批高质量哲学社会科学课程教材和理论普及读物。

牵头单位:社会科学处

参与单位:人事处、教务处、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马克思主义学院、宣传部、期刊社、出版社、各文科学院

14.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基地建设,发挥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引导激励作用,建设好道德文化研究院、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研究院、汉语国际推广研究院、生态文明研究院等研究基地。依托省重点智库,推出高水平智库成果。

牵头单位:宣传部、社会科学处

参与单位:马克思主义学院、公共管理学院、道德文化研究院、湖南省重点智库校内成员单位

五、建好用好各类思想文化阵地

  15.注重校园文化活动的全覆盖、多层次,优化不同文化活动类型的结构,发挥工会、共青团、美育发展与研究中心、学生社团等组织和团体在校园文化建设中的引领作用,打造一批形式多样、健康向上、格调高雅的校园文化精品活动。

牵头单位:宣传部

参与单位:学生工作部(处)、校团委、教务处、研究生院、美育发展与研究中心、工会、国际交流合作处、各二级单位

  16.建立健全公益志愿服务制度,抓好“区校共建德育实践基地”“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社团进社区”等项目,着力推进志愿服务的项目化、常态化、品牌化建设。

牵头单位:校团委

参与单位: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院、各专业学院

  17.健全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体系,加强大学生就业指导和职业生涯规划课程建设,推进创新创业基地、实习实践基地建设,组织好 “挑战杯”“互联网+”“蓝田杯”等创新创业竞赛活动,加强创业孵化基地及创客空间建设,积极服务青年学生创新创业。

牵头单位:教务处、招生与就业指导处、校团委

参与单位: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院、各专业学院

18.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主审谁监管”的原则,加强对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和读书会、学术沙龙等的引导和管理。加强对校内刊物和简报的管理,确保规范有序。

牵头单位:宣传部

参与单位:学生工作部(处)、校团委、教务处、社会科学处、研究生院、出版社、期刊社、各二级党组织

六、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做好网络思想政治工作

  19.整合网上教育教学资源,加强学生互动社区、主题教育网站、专业学术网站和“两微一端”建设。依托门户网新闻网、星网、翔网等网站,创建网上党建园地、网上党校、网上论坛等思想政治工作平台。

牵头单位:宣传部、信息化办公室

参与单位:学生工作部(处)、校团委、教务处、研究生院、各二级党组织

  20.重点打造好官方“微博、微信、微视”平台,制作传播贴近师生特点、反映学校生活、体现正能量的校园微电影等新媒体内容产品,运用师生喜欢参与、乐于接受的方式开展思想政治教育。

牵头单位:宣传部、信息化办公室

参与单位:学生工作部(处)、校团委、研究生院、校党校、新闻与传播学院、美术学院、音乐学院、各二级党组织

  21.加强校园网络安全管理,落实校园网络使用实名登记和用网责任制度,加强网络舆情搜集研判,规范师生自媒体管理,做好重大活动和热点问题、突发事件的网上舆论引导,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

牵头单位:宣传部、信息化办公室

参与单位:学生工作部(处)、校团委、教务处、社会科学处、研究生院、新闻与传播学院、各二级党组织

22.推动大数据、物联网等新技术在学生管理工作中的应用。构建学生管理综合平台,创新学生事务管理的业务流程。建设展示学生学业情况、身心健康、生活状态的学生画像系统,推动大数据分析与预警系统建设。

牵头单位:信息化办公室

参与单位: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院、宣传部、校团委、教务处、后勤管理处(后勤集团)、各专业学院

七、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23.抓好党委中心组学习,落实教职工每双周四下午集中政治理论学习的制度,做好相关指导、考核等工作。成立党委讲师团,挂靠党委宣传部,切实加强对师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政治理论学习的指导。

牵头单位:宣传部

参与单位:党委办公室、各二级党组织

  24.成立党委教师工作部,与人事处合署,统筹指导全校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出台《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实施办法》《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师德师风规范》,把师德师风规范要求融入人才引进、课题申报、职称评审、导师遴选、职务晋升等评聘和考核各环节,实施师德“一票否决”,增强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担当。

牵头单位:人事处、宣传部、马克思主义学院

参与单位:教务处、研究生院、国际交流合作处、教师教育学院、各专业学院

25.建立完善大学生导师制,鼓励专业课老师参与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对学生进行思想引导、专业辅导、心理疏导,充分发挥专业课教师教书育人的作用。发挥导师在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首要责任人作用,进一步完善导师选聘、招生资格审核等制度,确保导师育人工作落到实处。

牵头单位:教务处、研究生院、人事处、学生工作部(处)

参与单位:各专业学院

  26.建立教师荣誉制度。开展教师节和新教师入职日师德师风宣誓活动,坚持开展“三育人”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十佳师德标兵、十佳青年教工等评选表彰活动。

牵头单位:宣传部、工会、人事处、纪委办公室(监察处)

参与单位:各二级党组织

八、配齐建强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和党务工作队伍

  27.推动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党务工作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履职考核,探索职务职级“双线”晋升办法和保障激励机制,实行职务(职称)评审单列计划、单设标准、单独评审。

牵头单位:人事处、学生工作部(处)

参与单位:组织部、宣传部、教务处、研究生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教育学院、各二级党组织

28.出台《辅导员队伍建设实施办法》,明确岗位职责,强化业绩考核,引导辅导员聚焦主业、岗位建功。选聘校内名师兼职担任辅导员或班导师。支持鼓励辅导员攻读研究生。选拔符合条件的辅导员、党务工作者主讲思想政治理论课、形势与政策课、心理健康教育课、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课,为其职称晋升创造有利条件。

牵头单位:学生工作部(处)、教务处、马克思主义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研究生院

参与单位:各相关单位

  29.建立青年教师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须有至少一年担任辅导员、班主任或班导师工作经历并考核合格的机制。对于学校人才引进过程中的特殊情况,经学校批准晋升职称后,须补足担任辅导员、班主任或班导师的经历。

牵头单位:人事处、学生工作部(处)

参与单位:各专业学院

30.经学校批准,可适量选聘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党员领导干部、专家学者以及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协助从事一定量的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

牵头单位:组织部、学生工作部(处)、离退休工作处

参与单位:宣传部、校团委、校关工委、人事处、各二级党组织

  31.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校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大党务和思想政治工作干部培训力度。

牵头单位:党校

参与单位:各二级党组织

  32.落实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建立一支来源广泛、构成合理、素质过硬、作风扎实的高校共青团干部队伍。学院分团委书记按学校科级正职干部配备和管理。

牵头单位:组织部、人事处、校团委

参与单位:各专业学院

九、加强条件保障

33.按标准安排党建专项经费等,纳入学校年度财务预算。落实教职工党支部书记、离退休党支部委员工作补贴。

牵头单位:党委办公室、财务处

参与单位:组织部、学生工作部(处)、校团委、校工会、各二级党组织

34.积极帮助解决教师在医疗、住房保障、子女教育等方面的合理诉求。进一步做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

牵头单位:校工会、学生工作部(处)

参与单位: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后勤管理处(后勤集团)、房地产管理处、保卫处、附属学校管理办公室、医管办、各二级党组织

  35.为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提供必要的场所与设备,不断改善条件,优化手段。

牵头单位:房地产管理处、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参与单位:各相关单位

上一条:湖南师范大学关于加强双语教学工作的若干规定

下一条:湖南师范大学关于调课、停课的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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