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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突发事件处置预案


来源: 发布日期:2022-09-29 阅读次数:


一、设置目的

稳定压倒一切,安全重于泰山。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学院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减少公共财产损失,构建和谐学院,特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措施

  1.处置突发事件原则

1)统一领导,协调配合

学院组建“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学院党委书记、院长为第一负责人。负责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部署,各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相关工作。

2)预防为主,注重疏导

关注师生思想动态,及时化解矛盾,消除隐患。

3)快速反应,果断处置

突发事件发生后,立即作出反应,行动要迅速,力争在初期解决,及时向学校主管部门或公安司法等相关部门报告。

  2.组织机构、职责

1)组织机构

组长:院党委书记、院长

副组长:各副院长

成员:各办公室主任、资料室管理员、系主任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院行政办公室

2)职责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安全稳定工作,及时传达学校有关安全稳定工作的会议精神。

组织全院师生参加法律法规学习,定期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相关知识、技能培训,开展突发事件应急演练。

突发事件发生后,报告及时,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共同协作。突发事件发生后,学院党委书记、院长、分管院领导要亲赴现场,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必须迅速赶赴现场,一同制止事态的蔓延和发展,力争将影响和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3)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组

总指挥:掌控全局。

副指挥长:协助总指挥,协调各部门。

通讯联络组:及时上报信息,事件动态及时反映,保证通讯畅通。

现场控制组:负责突发事件的处置,秩序维护。

疏散引导组:负责人员疏散。

安全救护组:负责人员抢救,突发事件所需物资的供应。

4)突发事件报告地点、电话:

学院办公室:88872690

学校保卫处安全科:88872301

马克思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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