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后流动站

当前位置: 首页 >> 博士后流动站 >> 正文

博士后进站申办程序及需提供的材料


来源:湖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发布日期:2017-09-20 阅读次数:

一、申请人登陆交互式网上办公系统(http://www.chinapostdoctor.org.cn)进行网上申请(信息要求填写全面)。

二、申请人将下列纸质材料提交校博士后办公室(除了第1项网上提交打印之外,其他从交互式网上办公系统首页下载区下载)。

1、《博士后申请表》(1份原件2份复印件);

2、《博士后进站审核表》(1份原件4份复印件);

3、《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站单位学术部门考核意见表》(1份原件2份复印件);

4、专家推荐信(两位专家,其中一位为博士后合作导师,外单位专家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1份原件2份复印件);

5、身份证、护照(外籍人员)、港澳台人员提供该地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5份,加盖设站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可视同原件。);

6《博士学位证书》、《博士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5份,加盖设站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可视同原件);

1)博士毕业6个月内人员可先提供学校或单位学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授予博士学位证明(非答辩通过证明或答辩决议)办理进站,进站6个月内需将博士毕业证书交设站单位核验及备案,未按时提交学位证书人员应按退站处理;

2)国外、境外、中外合作办学获得博士学位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书(外籍人员也可提供中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学位认证),博士毕业6个月内人员进站时可暂不提供,进站6个月内需将认证书交设站单位核验及备案,未按时提交认证书人员应按退站处理;

7、市立以上医院体检证明(1份原件2份复印件);

8、定向、委培和在职人员以及现役军人申请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需在《进站审核表》中由在职工作单位或者所在部队同意其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或提供相应证明;

9、辞职(调动)人员需提供原单位人事部门解除人事(劳动)关系证明或《辞职证明》,国家公务员辞去公职须提供《公务员辞去公职批准通知书》,上述材料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原则出具;

10、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教育处(组)推荐意见(留学回国人员提供)。

* 提交网上进站申请时请按照系统提示上传所需材料原件扫描件。

三、以上材料学院留存1份(完整的),交4份(其中2份只需要博士后进站审核表,学位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给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经学校主管部门审核后交湖南省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审批。
   
四、申请人接通知后到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领取《进站手续单》按《博士后进站须知》程序办理报到进站。

上一条:专家推荐信 Letter of Recommendation

下一条:湖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后招聘启事

【关闭】 打印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