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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师范大学师资博士后招聘公告


来源:湖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发布日期:2017-09-20 阅读次数:


    湖南师范大学创建于1938年,位于历史文化名城长沙,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经过近八十年的建设与发展,学校已成为一所学科门类齐全、师资力量雄厚、教师教育特色鲜明的综合型大学。学校拥有6十二五国家重点学科、9“211工程重点建设学科、17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8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培养更多年轻的创新型人才,学校实施师资博士后制度,欢迎各位优秀博士以师资博士后身份到我校开展研究工作。


一、招收学科 (招聘方向见附件一览表)


哲学、中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政治学、中国史、教育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心理学、法学、音乐与舞蹈学、生物学、物理学、数学、化学、地理学、生态学、统计学、体育学


二、申请条件


凡有志到我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人事档案关系能够转入学校、且能全职开展工作的博士均可申请。师资博士后申请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身心健康,综合素质高;具有较好的学术基础和发展潜力;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二)年龄不超过35周岁;获得博士学位时间不超过3年。


(三)从事创新性研究工作并取得优秀成果,在同领域同龄人中处于先进水平。在国内外本学科核心及以上期刊上发表过高水平学术论文,人文社科类申请者一般应发表2篇以上(含2篇)CSSCI期刊学术论文,自然科学类申请者一般应发表2篇以上(含2篇)SCI收录学术论文,或具有在国内外本学科高水平大学或科研机构产出的高质量成果。


三、有关待遇


(一)学校提供税前年薪12万元,其中基本年薪10万元,绩效年薪2万元。如遇学校工资调整,年薪可比照同类人员同步进行调整。


(二)学校提供科研启动经费,其中人文社会科学类人员2万元,自然科学类人员3万元。


(三)学校每年提供1.5万元的租房补贴。


(四)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购买社会保险;师资博士后在子女入学、住房公积金、医疗等方面享受与校内在职教职工相同的待遇。


(五)超出约定任务的科研成果业绩可享受与校内在职教职工相同的科研绩效奖励。


四、应聘方式与程序


1.应聘者登陆中国博士后网站首页,注册、登录,如实填报并上传《博士后申请表》;同时从湖南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下载《湖南师范大学师资博士后研究人员申请审批表》如实填写;


2.应聘者将《博士后申请表》及《湖南师范大学师资博士后研究人员申请审批表》、博士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代表性科研成果及获奖证书复印件等书面申请材料寄(送)所应聘学院博士后流动站。


3.学院审核材料、组织考核遴选后报学校及上级博士后工作主管部门审批。


五、联系方式


        1、湖南师范大学人事处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麓山路36    邮编:410006


        联系人:欧老师    电话:0731-88873121


    邮箱:602990013@ qq.com


        2、学院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见博士后招聘一览表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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