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艳,湖南衡阳人,中共党员,先后获得思想政治教育学士学位、教育管理硕士学位、科学社会主义博士学位,副教授,硕士生导师。
教学:
曾从事思政课学科教学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思想品德修养、马克思主义哲学、普通逻辑学、政府经济学、管理学原理、学校管理学等课程的本科教学以及中学思政课教学设计与实施、公共财政学等课程的研究生教学。曾获湖南省大中小学校党史宣讲比赛一等奖、湖南省普通高校教师课堂教学竞赛二等奖,三次获学校优秀教学奖,多次获学院教学竞赛奖和教学优秀奖。
目前主要从事思政课学科教学论教学及教育实践指导,指导学生参加国家级、省级及校级各类师范能力教学比赛,均取得过一等奖的好成绩,个人因此获得全国“田家炳杯”教育硕士教学技能比赛优秀指导教师奖、全国“华文杯”师范技能比赛优秀教师奖、湖南省高校师范生技能大赛优秀指导教师奖、学校教育硕士教学技能优秀指导教师奖、学校优秀实习指导教师奖等。
科研:
出版专著《和谐社会构建中的和谐消费研究》,参编教材《科学发展观概论》,参编教材《普通逻辑学》;先后在《湖南师大学报》、《深圳大学学报》、《伦理学研究》、《湖南医科大学学报》等各类刊物上发表论文几十篇、部分被《新华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转摘;主持省级、校级项目多个,参与国家级项目多个。